网购宠物狗,到货却发现“公狗”变“母狗”?不只性别“闹乌龙”,店家还隐秘宠物狗未获得检疫合格证明状况,且宠物狗数天后逝世。近来,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“三水法院”)审结一同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,依法判定某宠物店向李女士返还货款,补偿运费、医疗费,并担负货款三倍的补偿金共7598元。
据介绍,李女士花了1300元在某宠物店网购一只雄性比熊犬,经过视频承认犬只并约好质保期为24小时。次日,李女士发现收到的犬只为雌性,但屡次与宠物店交流无果。4天后,宠物狗经医院确诊患有犬瘟细微疾病,医治无效后逝世。李女士遂将宠物店诉至法院,要求其交还货款、运费、医疗费、误工费及精力补偿费,并付出三倍惩罚性补偿金。
三水法院经审理以为,宠物店未按约好向李女士交给雌性犬只,且隐秘了犬只未获得检疫合格证的真实状况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该行为构成对顾客的诈骗,宠物店应当承当购物价款三倍的补偿职责,即补偿李女士丢失3900元。此外,某宠物店的诈骗行为形成李女士产业危害,故李女士建议宠物店交还货款1300元和补偿运费280元合法有理,法院依法予以支撑。关于医疗费丢失,李女士在发现犬只呈现犬瘟等症状后第一时间送往宠物医院救治,其开销医疗费2118元应属合理,法院予以支撑。宠物店辩称两边约好犬只的质保期为24小时,但涉案犬只所染细微病毒潜伏期为7天,24小时质保期显着缺乏,该约好排除了李女士首要权力,免除了宠物店应尽责任,故不得作为免责依据。李女士建议精力丢失费和误工费无法律依据,法院不予支撑。据此,三水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定。
顾客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。三水法院承办法官介绍,本案中,宠物店将带着高危险流行症病毒的宠物出售给顾客,且隐秘宠物没有获得检疫合格证的真实状况,构成对顾客的诈骗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运营者需承当退一赔三的法律职责。
顾客在购买宠物前应当要求商家出示宠物犬的检疫证明等,并对宠物种类、性别、毛色等进行承认,削减消费危险。此外,宠物运营者要守好诚信运营底线,不作虚伪宣扬,理应活跃采纳办法做好动物疾病防备作业,防止相应疫病危险。
文丨记者 吴泳 通讯员 毛丽婷